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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爾帕替尼(selpercatinib)說明書中的安全信息时间:2023-12-18 作者:海得康醫學顧問咨詢電話:4000019769 阅读 注意:以下情況都要根據嚴重程度暫停、減少劑量或永久停用塞爾帕替尼。 接受塞爾帕替尼治療的患者中有3%發生嚴重肝臟不良反應,稱為肝毒性。59%的患者發生天冬氨酸轉氨酶(AST)升高,其中11%發生3級或4級事件,55%的患者發生丙氨酸轉氨酶(ALT)升高,其中12%發生3級或4級事件。在開始塞爾帕替尼之前監測ALT和AST,前3個月內每2周監測一次,此后每月監測一次,并根據臨床情況進行監測。 使用塞爾帕替尼治療的患者可能會發生嚴重、危及生命和致命的間質性肺疾病(ILD)/肺炎。接受塞爾帕替尼治療的患者中有1.8%發生ILD/肺炎,其中0.3%發生3級或4級事件,0.3%發生致命反應。監測指示ILD/肺炎的肺部癥狀。對于任何出現急性或惡化的呼吸道癥狀(可能表明ILD)(例如呼吸困難、咳嗽和發燒)的患者,應停止使用塞爾帕替尼并立即調查ILD。根據ILD修改用藥。 41%的患者患有高血壓,其中20%的患者患有3級高血壓,1名患者(0.1%)患有4級高血壓。總體而言,6.3%的人因高血壓而中斷了劑量,1.3%的人減少了劑量。治療中出現的高血壓最常采用抗高血壓藥物進行治療。高血壓未受控制的患者請勿啟動塞爾帕替尼。在開始塞爾帕替尼之前優化血壓。1周后監測血壓,此后至少每月監測一次,并根據臨床情況進行監測。酌情開始或調整抗高血壓治療。 塞爾帕替尼可導致濃度依賴性QT間期延長。在7%的患者中測量到QTcF間期增加至>500ms,在20%的患者中測量到QTcF間期相對于基線增加至少60ms。尚未在患有臨床顯著的活動性心血管疾病或近期心肌梗塞的患者中研究塞爾帕替尼。監測有發生QTc延長的顯著風險的患者,包括患有已知的長QT綜合征、臨床上顯著的緩慢性心律失常以及嚴重或不受控制的心力衰竭的患者。在基線和治療期間定期評估QT間期、電解質和促甲狀腺激素(TSH),并根據腹瀉等危險因素調整頻率。在開始塞爾帕替尼之前和治療期間糾正低鉀血癥、低鎂血癥和低鈣血癥。當塞爾帕替尼與強效和中度CYP3A抑制劑或已知可延長QTc間期的藥物同時給藥時,應更頻繁地監測QT間期。 塞爾帕替尼可能會發生嚴重的,包括致命的出血事件。接受塞爾帕替尼治療的患者中有3.1%發生≥3級出血事件,其中4例(0.5%)患者發生致命出血事件,包括腦出血(n=2)、氣管切開部位出血(n=1)和咯血(n=1))。對于嚴重或危及生命的出血患者,永久停用塞爾帕替尼。 接受塞爾帕替尼治療的患者中有6%出現過敏反應,其中1.9%出現3級過敏反應。中位發病時間為1.9周(范圍:5天至2年)。過敏的體征和癥狀包括發燒、皮疹和關節痛或肌痛,并伴有血小板減少或轉氨炎。如果發生超敏反應,停用塞爾帕替尼并開始使用1mg/kg潑尼松(或同等劑量)劑量的皮質類固醇。事件解決后,以減少的劑量恢復塞爾帕替尼,并根據耐受每周將塞爾帕替尼的劑量增加1個劑量水平,直到達到超敏反應發作前服用的劑量。繼續使用類固醇,直到患者達到目標劑量,然后逐漸減量。因反復過敏而永久停用塞爾帕替尼。 接受塞爾帕替尼治療的甲狀腺髓樣癌患者中有0.6%發生腫瘤溶解綜合征(TLS)。如果患者腫瘤生長迅速、腫瘤負荷高、腎功能不全或脫水,則可能面臨TLS風險。密切監測有風險的患者,考慮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包括補水,并根據臨床情況進行治療。 傷口愈合受損接受抑制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信號通路藥物的患者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因此,塞爾帕替尼有可能對傷口愈合產生不利影響。擇期手術前至少7天停用塞爾帕替尼。大手術后至少2周內以及傷口充分愈合之前不要給藥。傷口愈合并發癥解決后恢復塞爾帕替尼的安全性尚未確定。 塞爾帕替尼可導致甲狀腺功能減退癥。接受塞爾帕替尼治療的患者中有13%發生甲狀腺功能減退癥;所有反應均為1級或2級。13%(50/373)的甲狀腺癌患者和13%(53/423)的其他實體瘤(包括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出現甲狀腺功能減退癥。在使用塞爾帕替尼治療前和治療期間定期監測甲狀腺功能。根據臨床指示進行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停用塞爾帕替尼直至臨床穩定,或根據嚴重程度永久停用塞爾帕替尼。 根據動物生殖研究的數據及其作用機制,孕婦服用塞爾帕替尼可能會造成胎兒傷害。在器官形成期間對懷孕大鼠給予selpercatinib,母體暴露量大約等于推薦人類劑量160mg每天兩次時觀察到的結果,導致胚胎致死和畸形。告知孕婦和具有生殖潛力的女性對胎兒的潛在風險。建議有生育潛力的女性和有生育潛力女性伴侶的男性在用塞爾帕替尼治療期間和最后一次給藥后1周內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沒有關于母乳中是否存在selpercatinib或其代謝物或其對母乳喂養兒童或產奶量影響的數據。由于母乳喂養的兒童可能會出現嚴重不良反應,建議女性在塞爾帕替尼治療期間以及最后一次給藥后1周內不要母乳喂養。 “海得康”挖掘海外已上市藥品資訊,為國內患者提供全球已上市藥品的咨詢服務,海得康醫學顧問咨詢電話:400-001-9769,官網微信:15600654560。 【友情提示:本文醫藥信息內容僅供參考,具體疾病治療和用藥請咨詢醫生評估,海得康不承擔任何責任。本站圖片來源于網絡,侵權請聯系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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