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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能損害的患者能服用阿比特龍嗎?孟加拉版阿比特龍仿制藥上市了嗎?價格是多少?时间:2019-03-08 作者:肝功能損害的患者能服用阿比特龍嗎?孟加拉版阿比特龍【原创】 阅读 Zecyte藥物是處方藥,應在適當的醫療指導和建議下使用。 在基線中度肝功能損害(Child-Pugh B級)患者中,將醋酸阿比特龍的推薦劑量減少至250 mg,每日一次。預計在中度肝功能損害患者中每日一次250mg的劑量可導致與正常肝功能正常的患者中觀察到的AUC相似的AUC,每天接受1,000mg一次。然而,對于中度肝功能損害的患者,沒有250 mg劑量的臨床數據,建議慎用。在中度肝功能損害患者中,在治療開始前監測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和膽紅素,第一個月每周一次,接下來兩個月治療每兩周一次,之后每月一次。如果基線中度肝功能損害患者的ALT和/或AST> 5×正常上限(ULN)或總膽紅素> 3×ULN升高,則停用醋酸阿比特龍,不再對乙酸阿比特龍患者進行再治療。 不要在基線嚴重肝功能損害患者中使用醋酸阿比特龍(Child-Pugh C級)。 肝毒性 對于在醋酸阿比特龍(ALT和/或AST> 5×ULN或總膽紅素大于3×ULN)治療期間發生肝毒性的患者,用醋酸阿比特龍中斷治療。在肝功能檢查恢復至患者基線或AST和ALT≤2.5×ULN且總膽紅素≤1.5×ULN后,可以每天一次以750mg的減少劑量重新開始治療。對于恢復治療的患者,至少每兩周監測血清轉氨酶和膽紅素,持續三個月,之后每月一次。 如果每天一次750毫克的劑量再次出現肝臟毒性,那么在肝功能檢查恢復到患者基線或AST和ALT≤2.5×ULN和總膽紅素≤之后,可以每天一次減少劑量500 mg重新開始再治療。 1.5×ULN。 如果每天一次減少劑量500 mg,肝毒性再次出現,則停止醋酸阿比特龍治療。對于發生AST或ALT≥20×ULN和/或膽紅素≥10×ULN的患者,醋酸阿比特龍再治療的安全性尚不清楚。 對于在沒有膽道梗阻或其他導致并發抬高的原因的情況下同時升高ALT大于3×ULN且總膽紅素大于2×ULN的患者,永久停用ZECYTE。 孟加拉版阿比特龍(澤珂)已在孟加拉上市,但在國內未上市,直接買賣、代購都是違法的。為保證用藥安全,請患者敬請謹慎選擇! 海得康可以為國內患者提供一站式出國就醫服務, 詳詢400-001-9769,微信:hdk4000019769。 海得康特別提示: 海得康不賣藥,使用處方藥前應向醫生咨詢,請通過正規公司、出國就醫等方式獲取藥物,以免通過非法途徑買到假冒、過期、回收藥物,耽誤疾病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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