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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停用抗病毒藥物后,如何預防復發? 停用抗病毒藥物后,如何預防復發? 一般達到停藥條件經醫生同意停藥觀察。在停藥后,每月復查一次肝功能,乙肝病毒DNA,連續3個月,如果DNA(-),改為每3個月一次,一年后可每半年一次。 當在停藥后隨訪中肝功能異常,而乙肝DNA(-)考慮其他原因引起肝功能異常,僅用點降酶藥即可。如果乙肝DNA(+),可能為復發,應再給抗病毒治療。如果單項DNA(+),可觀察暫不用藥,一個月后復查乙肝DNA上升伴或不伴ALT上升,亦給抗病毒治療。 不是所有的乙肝病毒感染者都適合抗病毒治療,抗病毒治療要正確掌握治療適應證,否則,達不到治療效果,還會導致病毒產生耐藥性。抗病毒治療主要根據血清HBVDNA水平、血清ALT和肝臟疾病嚴重程度決定。 最后要強調一點:乙肝抗病毒治療,需在醫生指導下長期規范用藥及隨訪,千萬不要擅自停藥;若是想停藥,一定要先跟主治醫生溝通好,根據醫生的建議選擇是否繼續用藥,還要注意定期進行復查! 海得康服務主要疾病領域包括肝病、腫瘤、重癥等。可幫助中國患者了解國際新藥動態,選擇更新更有效的藥物和治療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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