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達尼布用法用量,不良反應劑量調整,仿制藥價格?时间:2022-09-09 作者:海得康醫學編輯劉曉曦【原创】 阅读 尼達尼布給藥前的測試在開始用尼達尼布治療之前對所有患者進行肝功能檢查和對有生育能力的女性進行妊娠試驗。 推薦劑量尼達尼布的推薦劑量為150毫克,每天兩次口服,間隔約12小時。 尼達尼布膠囊應與食物一起服用并與液體一起吞服。由于苦味,不應咀嚼尼達尼布膠囊。 尼達尼布膠囊不應打開或壓碎。如果與膠囊內容物發生接觸,請立即徹底洗手。咀嚼或壓碎膠囊對尼達尼布藥代動力學的影響尚不清楚。 如果錯過一劑尼達尼布,則應在下一個預定時間服用下一劑。忠告患者不要彌補錯過的劑量。不要超過建議的最大每日劑量300毫克。 肝功能不全患者的推薦劑量 輕度肝功能損害 在有輕度肝受損(Child PughA)患者中,尼達尼布的推薦劑量是每天兩次口服100mg,約12小時與食物一起服用。 不推薦用于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損害的患者。 不良反一個如何調整劑量? 因不良反應調整劑量除對癥治療外,如果適用,尼達尼布不良反應的管理可能需要減少劑量或暫時中斷,直到特定不良反應消退到允許繼續治療的水平。尼達尼布治療可以以全劑量(150mg每天兩次)或減少劑量(100mg每天兩次)恢復,隨后可增加至全劑量。如果患者不能耐受100mg每天兩次,停止用尼達尼布治療。 肝酶升高可能需要調整劑量或中斷劑量。在開始用尼達尼布治療之前,在治療的前三個月定期進行肝功能檢查(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和膽紅素,之后定期或根據臨床指示進行。對于報告可能表明肝損傷的癥狀(包括疲勞、厭食、右上腹部不適、尿色深或黃疸)的患者,應立即進行肝功能檢查。在 AST或ALT大于3倍正常上限 (ULN) 有肝損傷體征或癥狀和AST或ALT升高大于5倍正常上限的患者中終止 尼達尼布。對于AST或ALT 大于3倍至小于5倍ULN且無肝損傷跡象,中斷治療或將 尼達尼布 減至100mg,每天兩次。一旦肝酶恢復到基線值,可以以減少的劑量(每天兩次100毫克)重新引入 尼達尼布 治療,隨后可以增加至全劑量(每天兩次,每次150毫克)。 在有輕度肝功能不全(Child PughA)的患者中,考慮中斷治療或停止治療以處理不良反應。 尼達尼布仿制藥在孟加拉和老撾都有上市,性價比比起來孟加拉版使用患者較多。尼達尼布孟加拉仿制藥是由碧康制藥生產,碧康藥品質量嚴格執行歐洲藥典、英國藥典和美國藥典標準。質量有保障。價格約人民幣3200。 “海得康”挖掘海外已上市藥品資訊,為國內患者提供全球已上市藥品的咨詢服務,海得康醫學顧問咨詢電話:400-001-9769,官網微信:15600654560。 【友情提示:本文醫藥信息內容僅供參考,具體疾病治療和用藥請咨詢醫生評估,海得康不承擔任何責任。本站圖片來源于網絡,侵權請聯系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