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BREVANT 用于一線治療具有外顯子 20 插入突變的 NSCLC 的推薦劑量,RYBREVANT 與卡鉑和培美曲塞聯用
表 1 提供了基于基線體重的 RYBREVANT 與卡鉑和培美曲塞聯合用藥的推薦劑量
表 1:RYBREVANT 與卡鉑和培美曲塞聯合使用的推薦劑量
基線體重推薦劑量給藥時間表
隨后的體重變化不需要調整劑量。
80公斤以下1400毫克第 1 周至第 4 周每周一次(共 4 劑)
· 第 1 周 - 第 1 天和第 2 天分次輸注
· 第 2 至 4 周 - 第 1 天輸注
· 第 5 周和第 6 周——無劑量
1750毫克從第 7 周開始每 3 周一次
大于或等于80公斤1750毫克第 1 至 4 周每周一次(共 4 劑)
· 第 1 周 - 第 1 天和第 2 天分次輸注
· 第 2 至 4 周 - 第 1 天輸注
· 第 5 周和第 6 周——無劑量
2100毫克從第 7 周開始每 3 周一次
表 2 提供了 RYBREVANT 與卡鉑和培美曲塞聯用的推薦給藥順序
表 2:RYBREVANT 聯合培美曲塞和卡鉑的給藥順序和治療方案
RYBREVANT 與卡鉑和培美曲塞聯用
按以下順序進行治療:首先是培美曲塞,其次是卡鉑,最后是 RYBREVANT。
藥品劑量治療的持續時間/時間
培美曲塞培美曲塞 500 mg/m 2靜脈注射
請參閱培美曲塞完整處方信息了解完整信息。每 3 周一次,持續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卡鉑卡鉑靜脈注射 AUC 5
請參閱卡鉑完整處方信息了解完整信息。每 3 周一次,最多 12 周。
雷布萬特RYBREVANT 靜脈注射
見表1。每 3 周一次,持續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RYBREVANT 對于既往治療過的具有外顯子 20 插入突變的 NSCLC 患者的推薦劑量(RYBREVANT 作為單藥)
表 3 提供了基于基線體重的 RYBREVANT 作為單一藥物的推薦劑量。
表 3:RYBREVANT 作為單一藥物的推薦劑量方案
基線體重*推薦劑量給藥時間表
*
隨后的體重變化不需要調整劑量。
80公斤以下1050毫克第 1 周至第 5 周每周一次(共 5 劑)
· 第 1 周 - 第 1 天和第 2 天分次輸注
· 第 2 至 5 周 - 第 1 天輸注
· 第 6 周 – 無劑量
從第 7 周開始每兩周一次
大于或等于80公斤1400毫克第 1 周至第 5 周每周一次(共 5 劑)
· 第 1 周 - 第 1 天和第 2 天分次輸注
· 第 2 至 5 周 - 第 1 天輸注
· 第 6 周 – 無劑量
從第 7 周開始每兩周一次
給予 RYBREVANT 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推薦的術前用藥
初次輸注 RYBREVANT 前(第 1 周、第 1 天和第 2 天),按照表 4 所述給予術前用藥以降低輸注相關反應的風險。
僅需要在第 1 周、第 1 天和第 2 劑量中以及在長時間劑量中斷后重新開始時需要給予糖皮質激素(見表4)。在所有輸注前均施用抗組胺藥和退熱藥。
表 4:術前用藥
藥物劑量給藥途徑RYBREVANT 給藥前的給藥窗口
*
所有劑量均需要。
†
初始劑量所需(第 1 周第 1 天)
‡
第二劑需要(第 1 周第 2 天);后續劑量可選。
抗組胺藥*苯海拉明(25 至 50 毫克)或等效物靜脈15至30分鐘
口服30至60分鐘
退熱藥*對乙酰氨基酚(650 至 1,000 毫克)靜脈15至30分鐘
口服30至60分鐘
糖皮質激素†地塞米松 (20 mg) 或同等物質靜脈45至60分鐘
糖皮質激素‡地塞米松(10 毫克)或等效物靜脈45至60分鐘
針對不良反應的劑量調整
表5列出了針對RYBREVANT不良反應的推薦劑量減少。
表 5:RYBREVANT 不良反應的劑量減少
劑量*第一次劑量減少第二次劑量減少第三次減少劑量
*
發生不良反應的劑量
1050毫克700毫克350毫克停止使用 RYBREVANT
1400毫克1050毫克700毫克
1750毫克1400毫克1050毫克
2100毫克1750毫克1400毫克
埃萬妥單抗Rybrevant輸注反應很常見。您將在每次服藥前接受藥物(稱為“術前用藥”),以幫助降低發生輸注相關反應的風險。
輸液相關反應的癥狀可能包括:
· 氣促、發燒、發冷、惡心、胸部不適、低血壓、嘔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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