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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s 激酶抑制劑在類風濕性關節炎治療中的持久性研究时间:2024-05-29 作者:醫學編輯陳筱曦 阅读 本研究旨在比較澳大利亞類風濕性關節炎 (RA) 患者在使用不同緩解疾病抗風濕藥 (DMARD) 時的治療持久性,特別關注 Janus 激酶 (JAK) 抑制劑的表現。 研究共納入 4521 名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女性占70.4%,共3181名),年齡均大于等于18歲,且正在接受DMARD治療。分析結果顯示,烏帕替尼的12個月持續率高達72%,緊隨其后的是巴瑞替尼的61%,而其他藥物如皮下腫瘤壞死因子-α抑制劑 (TNFi) 為58%,托珠單抗為55%,托法替尼為53%,阿巴西普最低,為49%。對于烏帕替尼和巴瑞替尼,研究中未達到中位治療持續時間;相較之下,托法替布的中位治療持續時間為15.0個月,TNFi為20.5個月,托珠單抗為19.1個月,而阿巴西普僅為12.5個月。 在一線治療中,烏帕替尼和巴瑞替尼的持續率均為68%,高于托法替尼的55%、TNFi的49%、阿巴西普和托珠單抗的55%和57%。在二線治療場景中,烏帕替尼、TNFi和托珠單抗的持續率保持穩定,但巴瑞替尼的持續率降至59%,阿巴西普的持續率更是下滑至47%。值得注意的是,當這些b/tsDMARD與甲氨蝶呤或其他傳統合成DMARD聯合使用時,持續率普遍提升。 在2年的觀察期內,患者口服糖皮質激素的中位劑量從4.3毫克/天顯著減少至2.3毫克/天,顯示出所有類風濕性關節炎DMARD、托法替尼和巴瑞替尼(僅在起始后1-2年)、TNFi、阿巴西普和托珠單抗在治療過程中均能有效降低糖皮質激素的使用量。 綜上所述,在現實治療環境中,烏帕替尼展現出最高的治療持久性,其次是巴瑞替尼,然后是TNFi治療。此外,聯合治療方案能進一步提升治療效果。值得一提的是,隨著治療的進行,患者對皮質類固醇的依賴明顯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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