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托坦(mitotane)的用法用量,老撾版米托坦圖片,是進口藥嗎?
成人治療應從每天2-3g米托坦開始,并逐漸增加(例如每隔兩周),直到米托坦血漿水平達到治療窗口14-20mg/L。
如果迫切需要控制癥狀嚴重的患者,則可能每天需要4-6g的較高起始劑量。通常不推薦高于6g/天的起始劑量。
劑量調整、監(jiān)測和停藥
劑量調整在達到治療窗口(米托坦血漿水平14-20mg/L),以確保最佳使用米托坦并具有可接受的安全性。事實上,神經毒性與高于20mg/L的水平有關,因此不應達到此閾值。有一些數(shù)據(jù)表明,高于14mg/L的米托坦血漿可能會提高療效。高于20mg/L的米托坦血漿水平可能與嚴重的副作用有關,并且在療效方面沒有進一步的益處。因此,應監(jiān)測米托坦的血漿水平,以調整米托坦劑量并避免達到毒性水平。
應根據(jù)米托坦血漿水平監(jiān)測和臨床耐受性單獨調整劑量,直到米托坦血漿水平達到治療窗口14-20mg/L。目標血漿濃度通常在3-5個月內達到。
每次調整劑量后,應定期評估米托坦血漿水平,直至達到最佳維持劑量。當使用高起始劑量時,監(jiān)測應該更頻繁。應該考慮到劑量調整不會立即改變米托坦的血漿水平。此外,由于組織積聚,一旦達到維持劑量,應定期監(jiān)測米托坦血漿水平。
治療中斷后,還需要定期監(jiān)測米托坦血漿水平。當米托坦血漿水平介于14-20mg/L之間時,可以恢復治療。由于半衰期延長,停止治療后顯著的血清濃度可能會持續(xù)數(shù)周。
如果發(fā)生嚴重的不良反應,例如神經毒性,可能需要暫時中斷米托坦治療。在輕度毒性的情況下,應減少劑量直至達到最大耐受劑量。
只要觀察到臨床益處,就應繼續(xù)使用米托坦治療。如果在最佳劑量下3個月后未觀察到臨床益處,則應永久停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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