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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武利尤單抗加伊匹單抗與舒尼替尼治療晚期腎細胞癌:誰能延長患者生命?时间:2024-08-05 作者:醫(yī)學編輯陳筱曦 阅读 免疫治療在停止治療后仍可能與延長疾病控制相關,而無需進一步的癌癥定向治療。然而,治療相關不良事件(TRAE)在治療停止后也可能持續(xù)存在。 一項研究納入了1096名接受一線納武利尤單抗加伊匹單抗(NIVO+IPI)與舒尼替尼(SUN)治療的晚期腎細胞癌患者。該研究定義了治療失敗時間(TFS),即兩條Kaplan-Meier曲線之間的面積,分別從隨機化到方案治療終止的時間以及從隨機化到隨后開始全身治療或死亡的時間。TFS的60個月限制平均時間與獲得的置信區(qū)間(CI)的差異使用引導抽樣進行計算。同時,方案治療時間和TFS還進一步根據(jù)有無2+級和3+級TRAE進行了表征。 隨機分組后5年,接受納武利尤單抗加伊匹單抗治療的患者中有48%存活,而接受舒尼替尼治療的患者中有37%存活。在意向治療人群中,18%的納武利尤單抗加伊匹單抗治療患者和5%的舒尼替尼治療患者無需進一步治療即可存活。對于高風險患者,納武利尤單抗加伊匹單抗的60個月平均TFS為14.4個月,而舒尼替尼為5.5個月,兩者相差8.9個月(95% CI 4.9至12.8)。在2+級TRAE的TFS方面,納武利尤單抗加伊匹單抗與舒尼替尼分別為5.0和2.1個月,而在3+級TRAE的TFS方面,兩者分別為1.2和0.3個月。對于中危/低危患者,納武利尤單抗加伊匹單抗的60個月平均TFS為10.1個月,舒尼替尼為4.1個月,兩者相差6.1個月(95% CI 4.2至7.9)。在2+級TRAE的TFS方面,兩者分別為4.0個月和2.0個月,而在3+級TRAE的TFS方面,兩者分別為0.6個月和0.3個月。 盡管總生存期相似,但在60個月的隨訪后,與舒尼替尼相比,接受納武利尤單抗加伊匹單抗治療的高危患者在無毒性或低毒性的情況下無需治療的生存時間更長。這表明納武利尤單抗加伊匹單抗在某些患者群體中可能具有更持久的疾病控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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