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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美替尼Selumetinib劑量,司美替尼仿制藥價格时间:2024-03-26 作者:醫學編輯陳筱曦 阅读 司美替尼Selumetinib劑量 規格:10 毫克; 25毫克
纖維瘤病的常用兒童劑量 2 至 18 歲兒童患者的推薦劑量:25 mg/m2,口服,每天兩次(大約每 12 小時一次),直至疾病進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 根據體表面積 (BSA),每天兩次達到 25 mg/m2 的推薦劑量: · BSA 小于 0.55 mg/m2:無劑量建議。 · BSA 0.55 至 0.69 m2:早上口服 20 毫克,晚上口服 10 毫克 · BSA 0.7 至 0.89 m2:20 mg,口服,每天兩次 · BSA 0.9 至 1.09 m2:25 mg,口服,每天兩次 · BSA 1.1 至 1.29 m2:30 mg,口服,每天兩次 · BSA 1.3 至 1.49 m2:35 mg,口服,每天兩次 · BSA 1.5 至 1.69 m2:40 毫克,口服,每天兩次 · BSA 1.7 至 1.89 m2:45 mg,口服,每天兩次 · BSA 1.9 mg/m2 或更高:50 mg,口服,每天兩次 評論: · 不要給無法吞咽的患者服用。 用途:用于治療 2 歲及以上患有 1 型神經纖維瘤病 (NF1) 且患有有癥狀且無法手術的叢狀神經纖維瘤 (PN) 的兒科患者。 腎臟劑量調整 不建議調整。 肝臟劑量調整 輕度肝功能障礙(Child-Pugh A):不建議調整劑量。 中度肝功能障礙 (Child-Pugh B):將起始劑量減少至 20 mg/m2,每天兩次。 根據體表面積 (BSA),每天兩次達到 20 mg/m2 的推薦劑量: · BSA 0.55 至 0.69 m2:10 mg,口服,每天兩次 · BSA 0.7 至 0.89 m2:早上口服 20 毫克,晚上口服 10 毫克 · BSA 0.9 至 1.09 m2:20 mg,口服,每天兩次 · BSA 1.1 至 1.29 m2:25 mg,口服,每天兩次 · BSA 1.3 至 1.49 m2:早上口服 30 毫克,晚上口服 25 毫克 · BSA 1.5 至 1.69 m2:早上口服 35 毫克,晚上口服 30 毫克 · BSA 1.7 至 1.89 m2:35 mg,口服,每天兩次 · BSA 1.9 m2 或更大:40 mg,口服,每天兩次 嚴重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C):推薦劑量未知或尚未確定。 劑量調整 針對不良反應的建議劑量減少: 一般:如果患者在兩次劑量減少后無法耐受治療,則應永久停止治療。 基于體表面積 (BSA) 的劑量減少建議: BSA 0.55 至 0.69 m2: · 首次劑量減少:每次 10 mg,口服,每天兩次 · 第二次減量:10 mg,口服,每天一次 BSA 0.7 至 0.89 平方米: · 首次劑量減少:早上口服 20 mg,晚上口服 10 mg · 第二次減量:每次 10 mg,口服,每天兩次 BSA 0.9 至 1.09 平方米: · 首次劑量減少:早上口服 25 mg,晚上口服 10 mg · 第二次減量:每次 10 mg,口服,每天兩次 BSA 1.1 至 1.29 平方米: · 首次劑量減少:早上口服 25 mg,晚上口服 20 mg · 第二次減量:早上口服 20 mg,晚上口服 10 mg BSA 1.3 至 1.49 平方米: · 首次劑量減少:25 mg,口服,每天兩次 · 第二次減量:早上口服 25 mg,晚上口服 10 mg BSA 1.5 至 1.69 平方米: · 首次劑量減少:每次 30 mg,口服,每天兩次 · 第二次減量:早上口服 25 mg,晚上口服 20 mg BSA 1.7 至 1.89 平方米: · 首次劑量減少:早上口服 35 mg,晚上口服 30 mg · 第二次減量:早上口服 25 mg,晚上口服 20 mg BSA 1.9 平方米或更大: · 首次劑量減少:35 mg,口服,每天兩次 · 第二次減少劑量:25 mg,口服,每天兩次 針對不良反應的推薦劑量調整: 心肌病: · 無癥狀左心室射血分數 (LVEF) 較基線降低 10% 或以上且低于正常水平下限:停止治療直至病情緩解;以減少的劑量恢復。 · 有癥狀的 LVEF 降低:永久停止治療。 · 3 級或 4 級 LVEF 降低:永久停止治療。 眼部毒性: · 視網膜色素上皮脫離(RPED):停止治療直至痊愈;以減少的劑量恢復。 · 視網膜靜脈阻塞(RVO):永久停止治療。 胃腸道毒性: · 3 級腹瀉:暫停直至改善至 0 級或 1 級,然后以相同劑量恢復。如果3天內沒有改善,請永久停用。 · 4 級腹瀉:永久停止治療。 · 3 級或 4 級結腸炎:永久停止治療。 皮膚毒性: · 3級或4級:暫停治療直至改善;以減少的劑量恢復。 肌酸磷酸激酶 (CPK) 增加: · 4 級 CPK 增加:暫停治療直至改善至 0 級或 1 級,然后以減少的劑量恢復。如果 3 周內沒有改善,則永久停止治療。 · 任何 CPK 增加和肌痛:暫停治療直至改善至 0 級或 1 級,然后以減少的劑量恢復。如果 3 周內沒有改善,則永久停止治療。 · 橫紋肌溶解癥:永久停止治療。 其他不良反應: · 2級(無法耐受)或3級:暫停治療直至改善至0級或1級;以減少的劑量恢復。 · 4級:暫停治療直至改善至0級或1級;以減少的劑量恢復。考慮停止治療。 與強或中度 CYP450 3A4 抑制劑或氟康唑聯合給藥時建議劑量減少: · 避免強效或中度 CYP450 3A4 抑制劑或氟康唑與本藥同時服用。 · 如果無法避免與強或中度 CYP450 3A4 抑制劑或氟康唑共同給藥,請按照以下建議減少該藥物的劑量。 · 停用強或中度 CYP450 3A4 抑制劑或氟康唑達 3 個消除半衰期后,按開始使用抑制劑或氟康唑之前服用的劑量恢復該藥物。 與 CYP450 3A4 抑制劑或氟康唑聯合用藥的劑量減少建議: · 如果當前劑量是基于 25 mg/m2 每天兩次,則減少至 20 mg/m2 每天兩次。 · 如果目前的劑量是基于20mg/m2每天兩次,則減至15mg/m2每天兩次。 體表面積劑量建議達到 20 mg/m2,每天兩次: · BSA 0.55 至 0.69 m2:10 mg,口服,每天兩次 · BSA 0.7 至 0.89 m2:早上口服 20 毫克,晚上口服 10 毫克 · BSA 0.9 至 1.09 m2:20 mg,口服,每天兩次 · BSA 1.1 至 1.29 m2:25 mg,口服,每天兩次 · BSA 1.3 至 1.49 m2:早上口服 30 毫克,晚上口服 25 毫克 · BSA 1.5 至 1.69 m2:早上口服 35 毫克,晚上口服 30 毫克 · BSA 1.7 至 1.89 m2:35 mg,口服,每天兩次 · BSA 1.9 m2 或更大:40 mg,口服,每天兩次 體表面積劑量建議達到 15 mg/m2,每天兩次: · BSA 0.55 至 0.69 m2:10 mg 口服,每日一次 · BSA 0.7 至 0.89 m2:10 mg,口服,每天兩次 · BSA 0.9 至 1.09 m2:早上口服 20 毫克,晚上口服 10 毫克 · BSA 1.1 至 1.29 m2:早上口服 25 毫克,晚上口服 10 毫克 · BSA 1.3 至 1.49 m2:早上口服 25 毫克,晚上口服 20 毫克 · BSA 1.5 至 1.69 m2:25 mg,口服,每天兩次 · BSA 1.7 至 1.89 m2:早上口服 30 毫克,晚上口服 25 毫克 · BSA 1.9 m2 或更大:30 mg,口服,每天兩次 防范措施 禁忌癥:無 2 歲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 透析 該藥物不可透析,因為它與蛋白質高度結合并被廣泛代謝。 注意事項: · 該藥應空腹服用;每次服藥前 2 小時或每次服藥后 1 小時內應避免進食。 · 膠囊應用水整個吞服,不得咀嚼、溶解或打開。 · 不要給無法吞咽整個膠囊的患者服用。 · 除非距下次計劃服藥時間超過 6 小時,否則請勿漏服。 · 如果給藥后發生嘔吐,不要再服用額外的劑量,而是繼續服用下一個預定的劑量。 · 在治療期間和最后一次服藥后 1 周內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 避免服用補充維生素E 存儲要求: · 儲存于 25℃;允許在 15°C 至 30°C范圍內短途旅行。 · 裝在原瓶中,不要除去干燥劑。 · 注意防潮。 監控: · 心血管:第一年每 3 個月評估一次左心室射血分數,此后每 6 個月評估一次,或根據臨床指示。 · 皮膚科:監測嚴重皮疹。 · 胃腸道:監測腹瀉或稀便。 · 一般:定期查看患者藥物清單以了解潛在的藥物相互作用。 · 肌肉骨骼:治療期間定期評估肌酸磷酸激酶,并監測肌痛或肌無力。 · 眼部:治療期間定期監測視力是否有新的或惡化的變化。 司美替尼Selumetinib仿制藥LuciSelume已在老撾上市,由老撾盧修斯制藥生產,如需購買,可自行出國就醫, “海得康”作為一個專業的醫療咨詢平臺,為患者提供有關該藥物的詳細信息和個性化建議。海得康有著豐富的國際新藥動態知識和經驗,能夠為國內患者提供全球已上市藥品的專業咨詢服務。如有需要,可以撥打服務熱線400-001-9769或海得康官方微信15600654560來獲取幫助。 請注意,所有關于藥物的使用和副作用的信息都應僅作為參考,并不應替代醫生的專業建議。在決定使用或更改任何藥物治療方案之前,務必與醫生進行充分的溝通和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