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法替尼劑量減少對EGFR突變型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治療結果的影響
阿法替尼的起始劑量可以低于治療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突變非小細胞肺癌(NSCLC)的推薦起始劑量40毫克/天,但現實世界中的臨床實踐對于其治療結果仍不明確。
在研究的133名患者中,94.7%患有腺癌。大多數患者(60.9%)有EGFR外顯子19缺失,23.3%有EGFR外顯子21 L858R點突變。患者的平均年齡為64.1歲,大多數(83.5%)在診斷時東部腫瘤合作組的表現狀態為2-4。最常見的阿法替尼起始劑量分別為每天一次(OD)40mg(37.6%)、30mg(29.3%)和20mg(26.3%)。四分之一的患者由于副作用或成本限制而減少了劑量(23.3%)。大多數患者對阿法替尼有部分緩解(63.2%),而2.3%則有完全緩解。
有趣的是,阿法替尼OD劑量低于40mg的客觀緩解率(72.3%)顯著高于40mg(54.0%)(P=0.032)。使用較低劑量阿法替尼的患者獲得客觀緩解的可能性是其兩倍[比值比=2.64;95%置信區間(CI):1.20-5.83;P=0.016]。盡管這些患者的治療失敗中位時間(TTF)從數字上看較長,但在統計上并無顯著差異。整個隊列的中位TTF(95% CI)為12.4(10.02-14.78)個月,中位總生存期(95% CI)為21.30(15.86-26.75)個月。
綜上所述,對于EGFR突變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較低的阿法替尼劑量(<40mg OD)與標準劑量具有同等療效,并且可能更適合亞洲患者。較低劑量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阿法替尼較高劑量時可能出現的導致劑量中斷的副作用,從而影響治療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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