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門是建筑物水平防火分隔的主要措施之—。在建筑防火門設計中,根據建筑功能需要,其中有一種形式是常開式防火門,其原理是在正常情況下,防火門是常開的,火災發生時能夠自行迅速關閉,起到防止火災蔓延和煙氣擴散的作用。對此,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做出有明確具體的規定。然而,由于設計或施等原因,在目前國內設置的許多常開式很少有滿足國家消防規范要求的,存在不能自行關閉等問題,致使已設置的防火門幾乎形同虛設,發揮不了應有的防火分隔作用。
主要原因:
一是對防火門的作用認識不清。防火門主要是指在一定時間內能滿足耐火穩定性、完整.性和隔熱性要求的門。它是設置在防火分區間、疏散樓梯間、垂直管道井檢查口處等具有一定耐火性的防火分隔物,對在一定時間內阻止火勢蔓延和煙氣的擴散,保障人員安全疏散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實際設計和使用工作中,不論是設計人員,還是使用單位,對這些重要的作用,有些人員觀念模糊,認識不清,重視程度不夠,甚至不知設置的意義。
二是對常開式防火門的知識掌握不夠。常開式防火門與其它防火門相比較,在生產制造時,增多了一項自行迅速關閉功能。其功能主要靠電磁釋放閥或磁力門吸、閉門器及自動控制系統來實現。在日常建筑常開式防火門設計中,由于提供自動控制系統設備的與防火門的生產脫節,供應自動控制系統設備的又不生產常開式防火門自行關閉產品,在其產品樣本里沒有防火門自控作法,致使設計人員難以掌握和了解這些專門知識,再就是對常開式防火門設計認識上的誤區,認為常開式就是將普通防火門在使用過程中經常開啟。所以,在設計時只作為普通防火門進行了設計。
三是專業設計之間的配合協調不夠。在進行建筑常開式防火門設計中,一般需要涉及到兩個專業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一個是建筑專業,另一個是電氣專業。首先由建筑專業按照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或《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對常開式防火門進行平面布置和安裝設計,然后由電氣專業對實現自行關閉功能進行設計。然而,實際情況不是這樣。在此項的設計時,這兩個專業經常脫節,配合協調不夠。在建筑常開式防火門平面布置設計圖中,只注明常開式防火門的位置和一些基本說明,對實現自行關閉功能沒有做詳細的交代,又不及時與電氣專業通氣,而電氣設計人員對建筑功能也沒有進行認真仔細分析,導致常開式防火門設計這一關鍵問題被忽視。這是主要的原因。
四是防火門自行關閉產品宣傳力度不夠。唐代韓愈有句名言: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領先的知識,先進的技術,要想讓世人了解和掌握,應該有一個宣傳過程。在消防產品宣傳工作中,防火門生產往往宣傳的重點是市場需求量大的產品,如普通常用的鋼質、木質防火門、閉門器等,沒有突出宣傳用量不大的防火門自行關閉產品的力度,使社會上廣大建筑工程設計人員、使用單位對此沒有比較全面的認識和了解,致使在設計實踐中得不到很好的廣泛應用。